发改委支持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储能产业获支持(附股)

证券时报网讯,29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,要求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%的地方,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:1,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:1。此外,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,在峰段电价基础上,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%。华创证券指出,面向未来,“源网荷储一体化”和“风光水火储一体化”模式将实现多能互补,储能行业空间将逐步打开。相关公司有宁德时代、阳光电源、南都电源;其他公司有派能科技、锦浪科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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